足协裁判评议:对于中乙的两个判例,均支持裁判决定

作者:小小主编发布时间:2025-04-09 22:21:10阅读次数: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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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速体育4月9日讯 中国足协发布第五期裁判评议,其中在涉及到中乙的两个判例中,评议组认定支持裁判员的判罚决定。

判例七:中乙联赛第3轮,兰州陇原竞技VS山东泰山B队,比赛第63分钟,兰州陇原竞技前场掷界外球至对方罚球区内,双方队员争抢后兰州陇原竞技队员倒地,裁判员未判罚犯规。
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:从现有单一机位视频看,山东泰山B队两名防守队员包夹防守对方队员,其中内侧的防守队员有可能触到了球,攻方队员的倒地有可能与内外侧两名防守队员的接触有关,但从现有视频判断不足以构成犯规。支持裁判员做出的不犯规的判罚决定。

判例八:中乙联赛第3轮,泰安天贶VS长春喜都,比赛第33分钟,泰安天贶进攻传中,9号队员(卢宏达)在对方罚球区内头顶球,长春喜都8号队员(艾散-喀迪尔)脚踢球,裁判员未判罚犯规。
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:在双方争抢时,球的高度已经处于可以用脚争抢的合理高度,从现有视频上看长春喜都8号踢球时脚未踢到泰安天贶9号头部,并且踢球后立即收腿,无附加犯规动作。支持裁判员做出的不犯规的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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